在考慮房屋出租或使用包租代管服務的時候,房東們常常會因為申報非自住後的稅務成本而遲疑。事實上,房屋出租、租金扣稅、包租代管和最終收益之間的關係十分緊密。接下來,讓吾居專業團隊幫你一步步算清楚,找出對你最有利的方案。
根據台灣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符合以下條件的自住房屋,在增值部分享有 400 萬元的免稅額。如果增值超過400萬,超過部分則按 10% 徵收房地合一稅。適用條件包括:
假設房子以 2,000 萬元購買,現在以 2,500 萬元售出,增值 500 萬元。這其中的 400 萬元免稅,剩下的 100 萬元需要繳納 10% 的稅金,也就是 10 萬元。
如果選擇將房子出租,在未來出售時,增值的部分將按 20% 課稅。假設房子增值 500 萬元,稅額將達到 100 萬元。這代表與不出租相比,出租房屋需要多繳 90 萬元的稅金。不過我們若同時考慮租金收入:
計算方式: 90 萬元 ÷ 6 年 ÷ 12 個月 = 12,500 元/月
如果房子月租金超過 12,500 元,那麼將房屋出租,會比為了保留 400 萬免稅額而空置房屋更加划算。
有些房東可能好奇不報稅的風險和潛在收益。假設所得稅級距是 12%,每月租金收入為 3 萬元,持有 6 年後房子出售後的增值為 500 萬元,以下是三種情境的對比:
近年來國稅局除了針對囤房 5 戶與 10 戶以上的大戶專案積極查核,也在 2024 年開始鎖定學校、捷運周邊等租屋熱區,進行水電或實地訪查,或者以金流方式來確定房東是否誠實納稅。
依法報稅並申請包租代管稅率優惠後,雖然看似少了 106 萬元的潛在收益,但能避免被追稅的風險,也比追稅後多了 246 萬的保障收益,不再需要提心吊膽。
如果你的房子已經自住接近 6 年,並且在一兩年內有售屋的打算,那麼保持房屋空置以獲得400 萬元免稅額是值得考慮的選擇。然而,對於大部分的房東來說,將房屋出租能帶來更穩定且可觀的收入。
無論你是考慮房屋出租還是包租代管,吾居專業團隊都能幫助你量身打造最適合的方案,讓你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,享受租金扣稅與穩定收益。